页首通栏
上传时间:2014/12/3 已被浏览 520 次
公 示
根据《本溪市卫生局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创建实施方案》和《本溪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规定及要求,市卫生局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申报的27个专业、39个临床科室的有关资料和临床实际情况,分别组织省、市级专家进行了严格的评审,经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市中心医院的神经内科、普外科,本钢总医院的循环内科、泌尿外科,市第一医院的骨外科为首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市中心医院的泌尿外科、眼科、妇科、儿科,本钢总医院的神经内科、骨外科、普外科,市金山医院的内分泌(糖尿病)科,市传染病医院的肝病科为首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创建专科。
公示时间2014年12月2日-12月8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市卫生局医政处反映,联系电话:43889319。
本溪市卫生局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