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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14/7/17 已被浏览 581 次
本卫发〔2014〕131号
本溪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卫生局,市卫生局高新区卫生事业管理办公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方针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目标要求,进一步做好卫生法制工作,提高全市卫生系统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现将2014年卫生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本溪市卫生局
2014年5月7日
本溪市卫生局2014年卫生法制工作要点
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积极参与省卫生计生委、市法制办开展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全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推进市卫生局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推进依法行政的体制和机制。深入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大力培育树立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典型。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导和考核。
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学法为龙头,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广大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使广大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开展特色活动,强化普法宣传。要充分利用卫生执法检查、医疗卫生知识培训以及法治宣传日等多项特色活动的方式,将卫生普法教育融入医疗卫生的业务工作中,提高广大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识和能力。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加强卫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的理念。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不断规范卫生许可工作。加大卫生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本溪经济社会发展的卫生法制环境。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行政调解工作
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调解的工作机制,继续推进行政机关内部“接待人员调解、责任部门调解、分管领导调解”的三级调解机制,以化解行政争议纠纷为主线,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把医疗纠纷、行政执法纠纷等热点领域的调解作为重点内容,广泛开展“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专项活动,以案释法,教育一片群众,稳定一方民心,切实提高行政调解的质量和公信力,加大和解调解结案的力度。
五、深入贯彻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
2012年、2013年市卫生局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执法公示、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四大方面制度,优化了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流程,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2014年,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要全面贯彻落实这些制度,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做好卫生行政审批,在办理流程上,本着主动服务、提前介入、支持发展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工作。在办理时限上,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规定,凡能即办的要做到当场办结,不能即办的要在对外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审批,不得超时。在监督管理上,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大对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完善“一个窗口对外制度”,积极推行网上审批,不断规范卫生行政审批行为,切实地加强监督管理。
六、加强行风建设,开展专项治理
(一)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深入推进“三好一满意”主题活动,扎实推进局机关和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提高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网上办事公开工作,提高我市医疗卫生单位办事公开、医疗信息公开、医疗收费公开的透明度,努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二)开展公共场所、饮水安全、医疗美容、打击非法行医等领域的专项治理活动。今年,将在各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检查行动,有力维护我市公共场所、就医等环节的安全、稳定。
七、加大层级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行政执法水平
(一) 市、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深入贯彻执行《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结合卫生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卫生行政执法重点工作进行层级监督。
(二)继续贯彻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随着卫生专门法律、法规和规章立、改、废的情况,结合本地区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并在卫生执法中予以落实,防止和杜绝“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的行政处罚行为发生。
(三)举办全市卫生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通过典型案例评析和现场模拟执法观摩等形式,将理论培训与执法实践紧密结合;组织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优秀案卷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卫生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开展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工作。
(四)对2013年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层级稽查中各县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跟踪检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理。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辽宁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的贯彻落实,规范重大行政处罚行为。
八、加强卫生标准的宣传贯彻和监督管理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地方卫生标准工作管理规范》和《辽宁省卫生标准工作管理规范》要求,组织开展好卫生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卫生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健全宣传贯彻卫生标准工作联络员网络;要将卫生标准的实施纳入对医疗机构质量的监督评价,并将贯彻落实卫生标准及其信息反馈工作纳入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要切实督促卫生标准的实施。